你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法治 > 普法教育 > 正文

哪些用地已纳入农用地管理?

发布时间:2023-12-15    来源:     阅读:

  2020年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,以下6类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,但同时也提出要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,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。

  1、保鲜冷藏

  这是从事规模化蔬菜、水果、水产等类别的农业生产所必须的农业设施,建设保鲜冷藏场所,将会提高生鲜产品的存在时间,提高农民收入。

  2、晾晒存贮

  在规模化粮食种植中,农业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,种植规模有时高达上千亩,晾晒和存贮就成了一个大问题,把晾晒存贮用地明确为设施农用地,对这些新型农业主体是一个有力支持。

  3、农机库房

  规模农业能够提高产出率的一个重要原因,便是大型农业机械被广泛应用、得以发挥作用,但很多农业主体也对农业机械的存放很忧心,放在外面风吹雨淋容易损坏,把农机库房作为农用地管理,就能腾出地来建设一批库房了。

  4、分拣包装

  分拣包装不属于农产品的再加工,而是农产品生产的一个过程。因此来讲,建设分拣包装设施也应当按照农用地管理,但不应对农用地耕作层造成破坏或建设多层设施。

  5、废弃物处理

  出于环保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需要,废弃物处理已经成了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,比如说在畜禽养殖中对粪便的处理,规模种植中对秸秆的处理、塑料薄膜的处理等等,都需要建设一定的处理设施,这些用地也要纳入农用地管理了。

  6、管理看护房

  管理看护房屋是农业生产中十分必要的辅助设施,理应纳入农用地管理。但管理看护房的建设要把握一定的标准,不能超面积、超规模建设,更不能把看护房建设成住宅,甚至建设成豪华别墅,那就与设施农用地政策的初衷相违背了。


关键词:
来源 |
声明 | 本网站所有内容,凡注明来源为“农民与法网”,版权均农民与法网所有,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出处,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是为了更好地传播信息,如有侵权,请及时联系我们,联系电话:0311-67665990。
分享到: